吉安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荣获省级激励支持
发布时间:2025-12-09 10:10:56  来源:住房保障科

  近日,经省政府同意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通报,对我省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作为、成效明显的4个设区市,10个县(市、区)予以激励支持。根据通报,吉安市、永新县、吉安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获得此次省级激励支持,其中吉安市、吉安县连续两年获此殊荣。

  自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实施以来,吉安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聚焦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,通过实施各项切实有效的举措,努力实现“住有所居、居有所安”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累计建设(筹集)保障性租赁住房3.1万套(间),其中2024年建设(筹集)12901套(间),有效保障了新市民、青年人的住房需求,为稳定就业、吸引人才、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。

  下一步,全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以省级激励为动力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秉持新发展理念,着力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前瞻性、有效性和创造性,用实干实绩为现代化新吉安建设贡献应有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