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,我局在前期考察学习、市场调研的基础上,于2023年10月8日印发了《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目前,两年试行期即将届满,我局在该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,起草了《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进一步增强文件的科学性、操作性、合法性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期限
2025年8月8日-2025年9月8日
二、意见反映方式
1.邮箱:jaszxfgk@126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反馈意见”)。
2.信函: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6室(邮编:343000)信封标注“征求意见反馈”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注明建议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2.集体建议需单位加盖公章。
附件: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