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,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,我局牵头起草了《吉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(试行)》,为进一步增强文件的科学性、操作性、合法性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期限
2025年5月9日-2025年6月9日
二、意见反映方式
1.邮箱:18664654@qq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反馈意见”)。
2.信函: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27室(邮编:343000)信封标注“征求意见反馈”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注明建议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2.集体建议需单位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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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吉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.docx
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9日